我們是否反省!修正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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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次的案件讓台灣本地人應該好好反省,為什麼在台灣殺人總不判死?一堆前軍之鍳!為什麼台灣詐騙的刑罰這麼輕?國外抓到的詐騙犯,都想引渡回台!

這些值得我們深思,是不是我們的律法出了問題?常常聽到法官指犯人可教化,但可教化的標準卻沒有說明,好像也沒有訂出來,一切都是灰色地帶。

很多律法都很奇怪,是不是應該修訂?像我自己申請的外勞跑了,變成逃逸外勞!但很奇怪的是要三天後才能立案⋯是要給他們時間躲藏嗎?警方才正式抓人嗎!這些都希望有關單位能夠正視,修改律法來讓台灣更好!我不是一個政治人物,這些只是一個社會小市民的心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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